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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可能性的「親類 (Relatedness)」
自十九世紀以來,親屬研究在人類學的傳統中便是一項相當重要的研究領域。也就是因為這門從西方萌芽的學問,不自覺中便陷入從西方世界的觀點切入,使得所謂的「親屬」被界定在植基於人類血緣關係的世系觀念,也就是親屬與世系觀念密不可分。而人類學親屬研究站在上述的親屬定義中,透過大範圍世界各民族的民族誌的比較研究,各項社會與文化的理論。然而,自從1970年代David Schneider認為過去的親屬研究,因為錯將親屬定義在生物性的基礎上而來,視社會或文化性的發展僅僅是立足於生物性上的適應,使得各文化的親屬比較研究在基礎上便是一個謬誤,也因此自1970年代以後,親屬這一人類學中的名詞便被許多人類學家認為不再適合作為人類學研究的一種領域。到了1990年代之後,人類學家漸漸地重新審視親屬的概念,並提出以親類(relatedness)概念來解釋人類文化中情感紐帶的現象,並且認為親類一詞所代表的概念範圍與自由度,要比親屬一詞純粹從生物性基底概念要來的大。 這種反思西方對於親屬概念本質,與從更大的想像空間與特定的社會脈絡來檢視親屬概念的人類學研究趨勢,使得所謂的親屬研究在視野上,突然一下子開闊了起來。親屬研究的理論基礎與認識論從過去的結構觀,到現今的實踐觀與論述,在詳細的日常實踐民族誌中,不受生物性還是社會性二元的區隔概念影響,從最細節的資料中找出,並與該社會文化中的整體對話,換句話說,親屬或親類從來不是單獨存在於人群社會與文化中,是一個相當動態的過程,不但與同時限的空間或物質產生互動,甚至與歷時性的時間中產生變化。不論從生物性或社會文化性,似乎都不能如此二分地切割來看待親屬與親類,這種趨近於後現代的看法,也是目前人類學對於親屬研究的趨勢。 不論親類或親屬,都是從人類情感與社會關係的紐帶(Ties),親屬是一種紐帶,親類也許是更寬廣範圍定義的紐帶。那麼,這些紐帶的相似性,以及賴以建構文化與社會關係的基礎,是建立在何種人類行為或概念上,是財產繼承還是血親情感,抑或是在彼此的責任與義務上(例如Stafford提到漢人中「養」與「來往」的觀念)等。我認為不論是親屬或是親類,都是人類學論述中的一種分類,那麼這個分類背後的依據與概念,會隨著不同的條件與狀態,會出現彼此互相滲透交疊的複雜狀況,那麼論述或是詮釋都是出於某種條件下的分類,而這個分類將會是很難想像的動態與流動。在不同的社會中會有不同或相同的分類;在相同社會中,也會有不同的分類與相同的分類。人類學家也在這些同與不同中,從實踐中論述各種過去被忽略的無限可能性的親屬或親類。 我的問題在於,到底何為親屬或是親類範疇中的核心,可能才是重要的問題。不過我難以理解的狀況是:人是先界定哪些人為親類,才來界定親類中的核心(例如繼承、情感、義務與責任…),還是先界定哪些是親類的核心,再來界定哪些人是親類。這樣似乎掉入一個到底是先有蛋還是先有雞的循環論證。目前我自己的答案是比較傾向於:「人們依照自己對於親類範疇本質(情感、互助、繼承、義務…)的理解,來建構自己認知的親類。而這些理解的來源,是一種來自於人類生物性、文化性與時間性交互運作的動態過程。」
Cartsen, Janet. 2000. “Introduction: Cultures of Relatedness,” in Cultures of Relatedness: New Approaches to the Study of Kinship, ed. by Janet Carste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 1-36. Freeley-Harnik, Gillian. 2000. “The Ethnography of Creation: Lewis Henry Morgan and the American Beaver,” in Relative Values: reconfiguring Kinship Studies, ed. by Sarah Franklin and Susan McKinnon.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pp. 54-84. Stafford, Charles. 2000. Chinese Patriliny and the Cycles of Yang and Laiwang,” in Cultures of Relatedness: New Approaches to the Study of Kinship, ed. by Janet Carste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 37-54.
在這次課程前的閱讀摘要與心得中,我提出一個問題:「到底什麼才是親屬或親類概念的核心?」,當時我給自己的答案是:「人們依照自己對於親類範本質(情感、互動、繼承、義務、權力…)的理解,來建構自己認知的親類範疇,而這些理解的來源,是一種來自人類生物性、文化性與時間性交互運作的動態過程。」在上完魏老師的課後(雖然中間有點小插曲),除了對親屬研究的學科歷史背景有進一步的理解外,魏老師也進一步地沿著時序分析了從Luis H. Morgan到現在「親屬研究」在人類學中研究範疇與思維的轉變,從早期針對親屬研究自成一個範疇,到1960,1970年代視文化是一個整體的體系,人類生活的各面向都有其意義與關聯存在,因此親屬研究的視野也就擴大了不少。 而在上完課後,我想我對於親屬概念的理解其實可以更簡化到討論「人類的社會生活中關係的研究」,而這個關係是互動的。從這個根本上來理解,延續與延伸了1960年代以來對於親屬研究突破的看法,傳統的生物性與文化性(婚姻)基礎親屬關係研究,其實也是討論人之間互動關係的一個範疇,只是過去將親屬這個範疇視野緊縮住,以至於無法見識更寬廣的可能性(當然這麼說有失公允與簡化,就如同魏老師說的,我們還是必須回到當時代的脈絡下來檢視當時的看法與背景才有意義),一直到了1980年代開始,從後現代的觀點來看親屬研究時,又認為親屬研究不能單獨至放在親屬的範疇中研究,必須與政治、經濟、宗教、心理等等各個人類生活的範疇至放在一起研究,或者說,人類的生活根本沒有界線,所有相關的事物都是互相交融在一起,因此嚴格說來,也沒有所謂的親屬研究一辭了。然而法國人類學家Godelier Maurice批評後現代的觀點,認為如此脫離了現實(實存)的觀點,因為現實社會中仍然可以見到親屬的概念與現象。因此,關於親屬是否有其「本質」(Nature,魏老師稱之為自然),以現在的觀點來看,我認為本質就是一種追求人群之間關係的概念。這個本質並非針對親屬一辭的語意概念,而是一種認識上的概念,也可以說是一種上層的概念,它包含了親屬關係以及其他關係的存在現象,人類學家也許會依照不同的狀況選擇不同的關係入手,沿著意義的脈絡作一深入性的詮釋。 從親屬研究到親類研究的歷史進程,也代表人類學視野的擴大與極高的包容性,也越來越確立人文學科的背景。就如同我一直信念的,人類學家若認為有「正確」的理論可以解釋所有的人類生活現象,想必這是個妄想與學科的自大。我認為任何一個理論都是在描繪人類生活的多樣可能性,也讓這個世界更多采多姿,如果所有人都一樣,那這個世界實在太無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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